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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位空姐状告外航不守承诺
张伟杰
  2007年12月10日08:47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当空姐是许多女孩的梦想。2005年5月参加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招聘,经过层层筛选才得到了录用通知的女孩,不料10个月后又收到了不予录用的通知,且得不到合理补偿——

  主审法官:一方有过错导致对方有损害时该如何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

  2007年12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刚从原告席上走下来的郑小姐解释了她打官司的原因:“当空姐是每个女孩的梦想。我2005年5月参加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招聘,经过层层筛选,才得到了录用通知书。当时,特别高兴。可没有想到的是,在等待了10多个月后,又得到了该公司不予录用的通知。而且该公司在此事上没有一点解释和歉意表示,所以我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和郑小姐一起维权的还有另外7个有着相同遭遇的女孩。8位“空姐”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大体相似。

  2004年11月,被告一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下称马航)委托被告二北京外航服务公司(下称外航)在外航的网站上发布了马航在中国招聘中国籍空乘的招聘广告,八位“空姐”根据招聘广告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参加并通过了初试、复试和体检,并被确认录用。

  2005年2月至6月间,8位“空姐”应两被告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政审手续,并将政审材料和办理马来西亚工作准许证所需的材料寄给了外航。后“空姐”们多次询问外航和马航,两公司均称正在办理手续,要求“空姐”们在家耐心等待。

  时隔一年多后的2006年9月8日,在北京建国饭店,马航和外航告知八位“空姐”,马航放弃聘用空姐,同时要求“空姐”们在其拟好的内容为“我自愿放弃马航的聘用,自愿放弃向马航索赔的权利”的英文“放弃书”上签字,而且声称如果“空姐”们签署了“放弃书”,便可拿到11000元人民币的“礼物“,否则便无法获得该“礼物”。八位“空姐”认为“放弃书”显失公平而拒绝签字。八位“空姐”认为,她们根据被告要求参加了应聘并被确认录用,办理了相关手续,马航应该信守承诺。但马航在让她们等待10个多月后又单方面拒绝聘用,其行为已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赔偿她们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被告二北京外航服务公司作为中国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不严格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提起诉讼。

  八位“空姐”分别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每人的经济损失38135元到66960元不等。马航的诉讼代理人否认了与八位“空姐”之间存在招聘事实,其答辩认为,马航与八位“空姐”不存在任何关系,对她们不存在任何义务。马航及其北京办事处从未委托外航向八位“空姐”发出招聘启事,也并未向她们作出聘用的承诺,故马航与八位“空姐”之间没有订立合同的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北京外航服务公司代理人答辩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境外企业、自然人企业、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北京外航服务公司作为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在2004年9月与马航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并应马航的要求在北京外航服务公司网站上刊登广告。此次应聘活动完全是应马航公司委托进行,整个过程的决定权也在马航。如果马航没有同意录用,我们不会发正式录用通知,所以外航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事实基础。

  据该案原告介绍,马航在中国招聘中国籍空乘并不止坐上原告席的八名女孩。

  2005年5月,来自全国各地的45名女孩经过筛选,得到马航录用通知,并按马航要求办理了政审手续、辞掉了原来的工作。

  原告之一的陈小姐说:“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本科以上学历,有的还是从外国留学回来的。为了进马航,我们按照要求辞掉了原来的工作。在招聘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处于弱势,能做的只有等待。”

  2007年6月,马航表示“放弃”录用45人。

  面对马航不合理的处理,大多数中国女孩儿无奈地签署了非自愿的“自愿放弃声明”。但也有一些女孩儿选择法律维权。陈小姐说,因为马航毁约造成了我们的损失,马航应给予赔偿,而不是送什么礼品。陈小姐发出疑问:作为劳动者,我们将来该怎样维权,才能不再遇到这样的事?

  主审该案的法官俞里江告诉记者,该案涉及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一方有过错导致对方有损害时该如何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这样的争议与劳动争议有关,但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争议。因为当事人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无过错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过错方让其产生了合理信赖,那么其合法权益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无过错一方不能举证证明这一点,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支持。

  俞法官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一定要关注自己的基本劳动权利,如工资、工作岗位、休息休假、档案的转移、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一定要清楚这些权利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能否实现。不能抱找工作不容易,先干着再说的态度。事后维权与事先维权相比,毕竟事先的维权更主动更容易。

  俞法官还表示,该案适用什么法律依据来审理,将是该案的一个重点。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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