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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杭州要把工资增长作为国企经营者考核内容
  2007年12月28日08:25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本报讯(通讯员高海伟 记者李刚殷)企业效益提高了,老总年薪涨了,普通员工工资也要随之上涨。日前,杭州市市长蔡奇接受市总工会的建议,表示要把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国有企业经营者考核内容,经营者收入增长要和职工收入增长挂钩,确保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12月24日,杭州市政府和市总工会举行第10次联席会议。杭州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提出,近年来杭州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企业职工工资分配不合理、增效不增资、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的情况依然存在,不少企业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有的企业以计件工资冲抵加班工资,计件单价偏低。如服装加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一线职工年收入一般都在1.45万元以下(包括超时加班所得),只占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1.5%。今年申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114家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有60%达不到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有10%接近最低工资标准。

  杭州市总工会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力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经营者收入增长要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主管部门要把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内容。

  杭州市市长蔡奇表示:职工工资是职工主要经济来源,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在初次分配中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提升职工的经济生活品质。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对国企经营者的考核内容,确保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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