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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人阶级内部不同群体间在总体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具体利益存在较大差异。但这种差异不具有根本的对抗性质,能够在协商、协调的基础上得以解决,从而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中国工会的职责、特点和优势就是能够把职工的意愿和工会的主张变成各方的广泛共识,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也是中国工会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
中国目前的劳动关系状况从总体上讲是协调稳定的。但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协调处理的难度也相当大。中国工会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在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上下功夫,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各方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共谋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工会积极参与《劳动合同法》的修改论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的起草,对《破产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推动《企业工资条例》等纳入立法规划,推动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调处以及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促进劳动关系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健全。
二是大力推动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大部分地方工会与同级政府、产业工会与政府部门建立了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共同协商解决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突出问题。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三方机制组织体系,为加强三方社会对话和交流、在宏观层面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的意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集体合同规定》,大力推动集体合同的签订和落实,努力发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四是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各级工会实施《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巩固、规范和深化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加强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实行职代会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其它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办法。
五是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各级工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积极配合人大、政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促进《劳动法》、《工会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六是切实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利。工会积极参与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发展职工互助合作保险事业,努力促进职工社会保障权利的实现。各级工会以构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
七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重点。使广大农民工在遇到困难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靠工会组织的力量得到尽可能解决。
八是努力构建和谐稳定、互利双赢的企业劳动关系。各级工会通过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活动,引导企业经营者尊重职工,保障职工各项权益,增进企业职工与经营者的互信和理解,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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