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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兰在“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维护职工权益倡议书
·专访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桑云
人民网北京3月27日讯 记者常红报道: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会今天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亲切接见了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并强调,广大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要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王兆国对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获得者给予高度评价,对广大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为维护职工权益所作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律师要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积极帮助工会和职工监督企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功能,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坚持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各级工会要积极为律师开展维权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会法律人才队伍,竭诚为职工服务,在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出席表彰会并讲话。她指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广大职工的迫切愿望,也是摆在工会组织、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她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为困难职工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社会各界的协调沟通,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切实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乔传秀主持表彰会。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参加了表彰大会。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宣读“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决定。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佟丽华在大会上介绍了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的经验。“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秦希燕向全国广大律师发出了“更多关注职工群众、更加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树律师良好社会形象,为促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共创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的倡议。此次“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是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于2006年联合举行的。各地工会组织、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共推荐候选人70名,经公示后,根据报纸、网络和评委会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秦希燕等10律师当选。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各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负责同志共计70余人出席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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