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首页
热点专题
工会要闻
权威发布
劳动观察
组织建设
维权时讯
理论研究
帮扶快递
工友之声
劳模风采
网上热线
职工文化
工会知识
民主管理
法律法规
劳动保护
文献资料
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破解不敢谈不会谈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人民网专访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
  2008年06月26日09:54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协商涨工资 首先要解决“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

  人民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常红 张海燕)“职工与企业存在地位不平等、力量不均衡问题,一些职工即使不满工资制度,也不敢提出意见。”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意见》。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指出,要解决“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指导员指导帮助参与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

  张鸣起说,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帮助和参与基层工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中之一是围绕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共决机制,重点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促进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张鸣起:劳动关系领域专家可受聘集体协商指导员

  张鸣起说,集体协商指导员是由工会组织领导、聘用和管理,负责指导、帮助和参与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或企业代表组织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等专项集体合同的人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应从社会各界从事劳动关系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律师、教师、社会工作者、企业管理工作者等方面人士中聘用。

  张鸣起:产业工会也应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张鸣起指出,各级产业工会在推动集体协商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能够从产业特点出发,使企业集体协商更具有针对性。因此,实行垂直领导的产业工会,有条件的可以在一定区域或层次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其他产业工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在一定区域或层次,建立本产业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帮助和参与本产业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张鸣起:要建集体协商指导员聘任培训考核奖励制

  为规范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张鸣起强调说,要加强对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组织领导建立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集体协商指导员聘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奖励制度,使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11省市相继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针对目前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状况,张鸣起说,到目前,江苏、河北、上海、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山西、山东、北京、广东等11省市以及数量众多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相继建立了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在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和成熟的相关制度。张鸣起相当推崇河北省石家庄市在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上做的尝试。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责任编辑:常红)
[打印正文]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请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内 容
新闻检索
  新闻排行榜
1 特别策划:公务员退出“请神容易送神难”
2 数十名讨薪农民工与保安当街对打
3 全国众多大学毕业生“毁约”去灾区就业
4 “摔倒”的劳模揭出殡葬暴利潜规则
5 14年同工不同酬 75名集体工起诉大唐电厂
6 国内首批聘任制公务员正式签约 工资不设上限
7 广东:恶意逼签“工龄归零”合同视为无效
8 高温津贴:警惕口惠实不至
9 央企高管年薪与职工相差几百万 国资委拟干预
10 东莞“亿元红包”争议中发放
  精品推荐


·广东劳动新规定彰显解放思想的实绩
·中组部国资委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16名央企高管
·牡丹江市总为灾区捐助救护车
·国内首批聘任制公务员正式签约 工资不设上限
·南京市总设立专家咨询机构
·辽阳再出硬性举措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青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四川泸州市总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附图)
·全国工会推进世界500强等集中建会 稳定劳动关系
·留守儿童进城探亲度暑假(附图)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7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