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3月9日,高翔(前中)、苏艳霞(前左)、刘安丽(前右)、杨光(后左)、冯永明(后右)等全国人大代表在研讨倡议书内容。新华社记者庞兴雷摄 |
本报讯(记者刘津农)正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11位代表3月9日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国的民营企业家为构建和谐社会勇担社会责任。做一名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倡议书全文如下:
全国民营企业家:
党中央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号召,这为我们民营企业家奉献社会提出了新的历史使命。这一使命,要求我们不但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有所作为,而且要求我们在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方面做出自己新的贡献。特别要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积极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在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承担起社会责任。
为此,我们向全国的民营企业家建议:
承担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民营企业已经是经济发展增量的主要来源,民营企业要不断创业、创新,不断壮大自己,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就是民营企业对社会和谐的最大贡献。
承担起促进公平正义的责任。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涵。民营企业要为自身发展争取更加公平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也要公平地对待社会其他群体,努力维护他人的公平权利与合法利益。
承担起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员工权益,是民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民营企业获得员工认同、支持和激发劳动热情的前提。
承担起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责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良性发展的基本保障。民营企业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自然环境。
承担起恪守诚信守法的责任。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本道德规范,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制度保证。民营企业要遵守一切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个人诚信,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承担起感恩时代倾情回报社会的责任。民营企业家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要增强感恩意识,热心社会慈善事业,积极支持公益事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倾情回报社会。
我们坚信,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必将把感恩党、感恩人民、感恩社会、感恩时代的真挚情感转化为实际行动,再接再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做一名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倡议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高翔崔龙吉杨光
尤全喜冯永明周有财
宋清晖刘安丽苏艳霞
何淑兰姜鸿斌
2007年3月9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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