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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7日是个普通的日子,但它注定要被山西省洪洞县长久记忆,会被各级工会时常提起。这一天,洪洞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非法囚禁、强迫劳动的虐待农民工案件,随着案件查处的深入,引起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出了各级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关心、支持与援助。从案发到现在的日日夜夜,一曲工会与农民工的连心乐章渐近强音……飞虹亮剑斩凶狂工会拍案试锋芒
6月13日,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带领的调查组出现在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砖厂。
很难准确称呼这究竟是一家“砖厂”还是“砖场”,现场一片狼藉。工棚已被拆除,农民工已被遣散,工头打手被捕的被捕,逃跑的逃跑,豢养的狼狗亦成丧家之犬跑得不知去向。现场只有一片砖坯、几堆煤炭,提醒人们这里曾有过生产的痕迹。
而就在此前半个月,这里还是一片恶劣得令人发指的劳动景象。
5月以来,洪洞县公安局在以排查民爆物品为主的“飞虹亮剑”行动中,发现这里活动着一些形迹可疑的人员。5月27日,警方包围了这家砖厂,破获了一起震惊国内的非法囚禁、虐待农民工案件。从那以后,案情随着媒体的介入而大白于天下。
5月28日,洪洞县电视台播出了公安局解救外来农民工的新闻,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程晋忠立刻意识到,这是一起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次日一早,县总召集全体会议,责成县总工会副主席、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牛建忠马上与劳动监察、公安部门联系,进一步了解事实真相。
县总工会马上赶到医院,看望了住院治疗的农民工,了解病情,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医疗费用。与此同时,广胜寺镇工会主席严双鸿在照顾住院的家属时,也发现了这批农民工,出于职业的敏感,他与农民工进行交谈之后,把情况报给了县总工会。
县总工会的维权程序启动之后,随着案情的深入,维权行动在工会系统内也不断升级。
6月8日,临汾市总工会全体干部被紧急召集起来,上午8时,梁崇太主席得知这消息,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会上,一向平和的梁崇太少有的声色俱厉,他说,在临汾境内发生这样的事件,是不可容忍的。工会组织一定要旗帜鲜明地站出来,把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到底。
9时30分,市总工会领导赶到洪洞县,到砖厂、医院、派出所、镇政府等地调查,基本了解清楚了事实真相。
当天,临汾市总正式成立“5.27”案件工会调查组,并迅速布置有关人员核实受害农民工人数及受害情况、返乡情况、打工时间及测算工资,作为赔偿依据,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准备代表农民工进行法律诉讼,并在电视台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号召群众提供维权线索。
同时,相关情况被报到了临汾市委和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省总工会闻报之后,立即专门召开会议,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新章每天都要过问事态发展,了解查处进度,并指示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党政部门,推动案件查处。同时从工会角度救助受害农民工。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徐改清也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各地工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6月9日,山西省总工会发出明传电报,要求强化农民工维权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6月11日,全总领导作出批示。同日,全总调查组成立。为农民工侵权个案成立如此高规格的调查组,尚属首次。次日,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率调查组来到山西。
从6月12日开始,山西省总工会领导分头带队,分赴11个市对同类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
6月15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同日,山西省“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民工”领导组成立。
6月16日,国务院联合调查组赶赴山西,一场打击非法用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动拉开了大幕。受害民工在何方维权机制路正长
6月16日,洪洞县由工会、劳动保障和公安等部门组成的5个工作小组分头上路,他们的任务只有一项,就是把补偿金尽快送到已经返乡的农民工手中。
应该说,这是一次略显匆忙的解救行动。
被解救时,这些农民工最长的在这里干了15个月,最短的也干了3个月,长期的虐待已使他们成为惊弓之鸟,当公安人员领着他们理完发洗过澡,换了一身新衣服后,当即有8位农民工不顾一切地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离去之际,他们头也不回,甚至连工资报酬等事项也没有提一句―――他们压根就没领到过工资。
因此,当县里决定向全体农民工发出“道歉信”的时候,发现问题来了―――
作为事件的先期处理措施,洪洞县决定以县政府的名义向受害农民工发出道歉信,除对农民工兄弟的遭遇表示同情之外,还提出了县政府的先行赔偿标准―――按照当地工资标准的三倍支付劳动报酬,并给予每人1000元的慰问金。
可是,这些农民工家住哪里,回乡没有?此刻却成了一个未知数。找到并联系这些农民工兄弟,成了当地工会组织和劳动部门一时间的大事。经过他们仔细的排查,一户一户地联系,终于将这31名农民工的大部分搞了个水落石出。
近日来,姚新章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如何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宣传到农民中去?
具体到这一案件固然有很多原因。但是还有一条重要因素应该被考虑―――工会组织在宣传“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主张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民工的潜在人群―――农民。
只有在这些农民成为农民工之前,就能够深刻了解工会的主张,才能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能想到工会组织这一维权保障渠道。
临汾市总工会这一段也在思考―――如何在配合协助政府打击非法企业的同时,有效维护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由于这是一家非法企业,不可能成立工会组织,但同时这里又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部分职工的权益如何维护,市总工会的理解是,在加大对非法企业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和渠道,把职工和农民工尽量地组织到工会中来。
当然,这一目标的最终实现,取决于一整套科学的维权机制的建立。山西省当前正在这一方面进行探索,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当前,这一案件的处理正在逐步深入,工会组织的工作力度和思索深度,也正呈渐强之势。
山西省总工会表示,只要有侵权案件发生,就一定会有工会干部的身影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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