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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 51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民警。他扎根山区13年,是当地方圆133平方公里惟一的片警和公务员。他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办实事,创造了辖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和谐稳定环境。他所在的警务室被命名为“王江警务工作室”。
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松木河村的老百姓中,流传着这样一段话:“一辆旧车,一身警装,东奔西跑,保卫一方,这人是谁,他叫王江!”
松木河村方圆一百多公里内,只有王江一个警察。13年来,王江坚守在这北国边陲的偏僻山沟里,守卫着596户2300多人口的平安。13年来,王江的脚步遍布了辖区7个自然屯、3个农场的每一个角落;他的自行车换了8次外带,每年他都要穿坏3双胶鞋、3双布鞋。然而,13年的付出,换来的是使过去的案件多发区域变成了现在“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祥和山村。
1986年,39岁的王江从苏宁团转业,从脱下军装换上警服的那一刻起,他就发誓:要将战友的精神传承下去,做个一心为民的好警察。1994年,王江从桦川县调到松木河派出所工作,松木河是山沟里的一个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但王江毫无怨言,默默地用双肩扛起了保证2300多名父老乡亲们平安的重任。
有一年正月初四的深夜,王江接到团结村村民李某的报案电话:她的前夫窜到其家中行凶,杀死了她的父母双亲后逃跑。王江问清了歹徒的体貌特征后,抄起手电筒,帽子都没戴,在院里拽了根铁棒子就跑向了村口。不大一会儿工夫,从团结村方向走来了一个人。王江认定,这个身上血迹斑斑的夜行者就是犯罪嫌疑人!王江猛地上去就是一个飞脚,将歹徒踹倒在地,随即扑上去将其按住。事后,犯罪嫌疑人供认,杀人后他正准备到横头山镇报复与自己有积怨的人。
到松木河头两年,王江的家还在城里,回一次家要倒两次长途客车,前后得花十个小时。1996年,王江卖掉在城里的三间瓦房,在松木河村买下18平方米的草盖房,把家搬了过来。王江的家就成了松木河的警务点。
为了方便群众求助、报案,王江在自己家门口自费安装了一盏警务“小红灯”,还把自己家的电话号码张贴到各村的醒目位置。每天,王江在辖区里奔忙,老伴就在家当起了“义务协警员”,帮助王江接听所里的工作部署、受理群众报警求助、跟着王江去处理大事小情,成了王江的得力助手。松木河的百姓说:“我们看到红灯、看到王江,就觉得共产党和政府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有了主心骨、有了依托、有了平安的保障。”
在松木河老百姓的心中,王江就是共产党、就是政府、就是老百姓的贴心人。一次,组织上考虑到王江在山区工作多年,还身患重病,准备把他调到城里。老百姓知道后不干了,找到前来看望王江的领导说:“不行,我们没有王江不行,我们一天也离不了他,让他走除非再来一个像他一样的警察!”
王江说:“我生在农村,长在军营。组织上把我派到松木河,我就要在这里好好干。这里的百姓需要我,只要我没倒下,我就哪里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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