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获悉,北京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统一本市离休干部就诊医院选择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起,本市离休干部除了在原合同医院就医外,还可再选择3所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另选的3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包括1所离休干部本人住家附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单位内部医疗机构)。同时,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中医和专科医院以及基本医疗保险A类医院,离休干部可直接前往就医。
据介绍,本市公费医疗管理单位离休干部选择定点医院仍实行备案制度。享受公费医疗管理的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和享受医疗照顾的区、县属离休干部医药费审核和报销仍按原方式和渠道,资金拨付渠道不变。(记者 闵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