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上海市人大代表、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刘晓平。 |
人大公众网5月12日消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关系着广大劳动者和企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天中午,市人大代表、普陀区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严爱科,市人大代表、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晓平和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副秘书长郑辉作为嘉宾走进“人大网议日”聊天室,就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相关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一个小时的在线交流。
一些网友希望了解《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精神,郑辉对此作了解答。他说,《劳动合同法》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网友“老百姓”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能否落到实处表示担忧。郑辉坦言,法制建设的进程是渐进式的,劳动者在现实中如果权益受损,应当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除了法律救济渠道,还可向工会组织或者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严爱科代表说,工会组织正积极引导劳动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量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04.8%,劳动者的胜诉率在80%以上,这些数据表明,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合法申诉基本上被支持,司法不公的现象正在得到改善。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严爱科解释道,在《劳动合同法》适用问题上的误区有两个:一是认为《劳动合同法》只适用于企业;二是认为《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任何劳动者。实际上法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网友“雪花”想了解是否有专门解释《劳动合同法》条文的资料出售,刘晓平代表当即推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嘉宾们还告诉网友一个消息,国务院法制办于5月8日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并发出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实施条例的出台应该为时不远。
对《劳动合同法》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嘉宾也作了回答。有些企业存在扣押员工身份证的情况,对此刘晓平代表解释说,《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老板私自扣押身份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网友“风吹雨打”问,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如要提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郑辉告诉网友,如果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赔偿的问题。此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需向用人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来源:上海人大公众网 作者: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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