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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波,男,1950年3月出生,汉族,湖北浠水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年12月至1974年10月,浠水县玉泉公社知青、民办教师、县电修厂工人、办公室副主任。1974年10月至1978年11月任黄冈地区水利(水电)局团委书记。1978年11月至1989年5月先后任共青团黄冈地委干部、副部长、部长、副书记、书记。1989年5月至1992年2月任黄冈地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1992年2月至1995年3月先后任红安县县长、县委书记。1994年11月至1998年3月任黄冈市(地)委副书记。1998年3月至2000年2月先后任咸宁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市政府筹备组组长、市政府市长。1999年8月起任咸宁市委书记至今。2000年2月起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2年6月当选为中共湖北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2006年4月,任湖北省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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