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集体协商,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推行集体协商会导致劳动关系矛盾激化,您怎么看? 担心集体协商导致劳动关系矛盾激化,这完全是对集体协商的一种严重误识误解,是与集体协商本来的要义相悖的。当前我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非但不会导致劳动关系矛盾激化,反倒会有遏制无序停工的作用。这是因为,我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初衷和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互利共赢,而不是让双方对抗起来。【详细】 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还存在着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些地区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得比较好,而有些地区集体协商工作相对差一点,这种情况下如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的主要考虑是,除了对开展这项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外,还要通过运用典型引路和进行分类指导的方法,推动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详细】
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应把重点放在哪些方面? 从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内在规律要求看,应当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和工会开展“要约行动”,重点支持工会提出要约。【详细】 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过程中还应着重解决哪些问题? 当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既要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做好打基础、争取资源的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要引起注意。一方面是《计划》中提出的要进一步推动加强集体合同的立法工作。【详细】
·《工会法》:1992年4月,新的《工会法》颁布,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劳动法》:1994年7月颁布的《劳动法》,进一步从法律上对集体合同制度作出了较明确、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取得了一点突破。其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但很明显,现有法律对于不签订集体合同、不进行集体协商等问题,没有规定罚则。
编辑:李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