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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工会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发展,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包括将创建活动融入党政工作目标规划之中;党委、政府下发或转发创建活动文件;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如河北、浙江、山东、内蒙古等地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或省委常委、副省长、省人大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多数设在总工会,也有的设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构。许多市(地)也是如此,如河南省驻马店、洛阳,山东威海等城市成立了以市委或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是依托三方齐抓共推。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注意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据对已经开展创建活动的29个省(区、市)的统计,其中21个省份是依托三方或以三方为主体组织开展的。同时,还根据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劳动关系三方,以及相关党政部门、社会团体的各自社会职责,进行工作分工,使各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促进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发挥各自的优势。辽宁、河北、四川、内蒙古、浙江等地都对各有关单位合力推进创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三方运作、多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活动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考核标准和工作目标。已经开展创建活动的地方大都从调查研究入手,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开展创建活动方案或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规范评选、审核程序,提出激励措施和表彰奖励管理办法等。一些地方还在启动创建活动时就制订三年工作规划、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从低到高三级标准。
四是突出重点注重分类指导。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时期创建活动的重点,加强对不同类型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五是严格评审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已经开展创建活动的地方都制定了自查、申报、考核、公示、评审、命名等一套严格的评审程序。北京市规定,用人单位自查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并经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无记名投票满意率80%以上,视为自查合格。工业园区自查情况应征求驻区企业和企业工会组织意见,且认同率达60%以上,视为自查合格。为了保证创建活动的严肃性和激励被命名单位保持荣誉,不少地方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六是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引导。为了使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各地都十分注重发现、培育和选树创建活动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山东、河北、河南、吉林、北京、内蒙古等省区市,通过召开创建活动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电视电话会、新闻发布会、总结表彰会等形式和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和评价创建活动的积极作用、推广和表彰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效应。
七是制定激励政策,采取奖励措施。许多地方创新激励手段、制定优惠政策,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河北省对获得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下一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免于常规检查,社保经办机构免于社保稽核。每年从上年荣获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评选十家企业,授予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评选十名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个人,颁发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同时,各地还制定了制约措施。邯郸市规定,对于没有达到和谐企业标准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有的市级文明单位,两年内达不到和谐企业标准的,撤消其称号。这些政策、措施,将激励和约束融于一体,较好地鞭策和激发了企业参与创建活动的内在动力。
八是借助创建活动,带动工会工作。各地工会努力将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创建活动,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齐抓共促,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这样,一方面工会工作较好地体现在党政工作考核范围、融入了大局;另一方面在各方合力推动创建活动过程中,也较好地解决了工会干部人手紧、维权任务重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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