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首页
热点专题
工会要闻
权威发布
劳动观察
组织建设
维权时讯
理论研究
帮扶快递
工友之声
劳模风采
网上热线
职工文化
工会知识
民主管理
法律法规
劳动保护
文献资料
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网上热线

父母对子女的借款是否负返还责任
  2007年01月22日08:56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我的同学刘某今年19岁,是在校大学生,无经济来源。前段时间,刘某向同宿舍武某借款5000元,后无力返还,现在借款已经到期,武某向刘某要求清偿。请问,刘某的父母有义务还这5000元钱吗?(读者:马丽)

马丽:

  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本案中刘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违约行为,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

  《民通意见》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故已成年却无生活来源者由其父母垫付的情况只有一种,即侵权行为。刘某的行为不属侵权行为,其父母不负有清偿义务。(胡文斌蔡桂花)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张玉珂)
[打印正文]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请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新闻检索
  新闻排行榜
1 大学生就业如“八仙过海” 破难题须“各显神通”
2 上海百名保姆集体“封杀”一东家
3 湘潭校务公开5年“抠”回上亿元
4 聚焦“空巢”学生:我盼父母平安归
5 承揽工程连中三标,庆功会究竟该不该开?
6 “尽可能给他们以生活的信心”
7 张成富当选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第二届全委会主席
8 “春暖2007—企业职工大联欢及募捐晚会”在穗举行
9 中国能源化学工会二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10 从“少年中国”到“银发中国”
  精品推荐


·“蓝领专家”:从"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坚强基石
·外企工会:建起来,更要转起来!
·让沃尔玛“星星之火”形成外企建会燎原之势
·职业危害成隐性杀手 透视“不流血死亡”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需注意哪些问题?
·审视“珠海虐待保姆案”,劳动法何时保护家政工?
·工伤维权屡遭“马拉松”,谁为职工权益做主?
·叫好不叫座 “农民工公寓”演绎冰火两重天
·“最低工资标准”异化,好政策咋成了摆设?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6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