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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各级工会组织把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作为推进和谐济南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去年以来,共有86288家企业的113万名职工参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据了解,去年4月,济南市总工会与市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万家企业创和谐”活动的意见》。要求全市建立工会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改制企业,积极参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规范用工行为,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使广大职工的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意见》还明确把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无故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作为创建“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评审标准。该《意见》得到了众多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成为了推进和谐济南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活动开展一年多来,50%以上参加活动的企业已经进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行列。与此同时,各部门、企业还把学习贯彻《济南市工会条例》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去年以来,全市新发展会员37万多人,新建基层工会委员会2448家,涵盖法人单位3.3万个。(记者孙覆海 丛民 通讯员张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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