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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诞生首份国家级开发区区域性集体合同

钱培坚

2012年11月14日10:08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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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钱培坚 通讯员沈正林)11月9日,上海浦东新区诞生了首份国家级开发区区域性集体合同。当天,位于浦东新区的金桥开发区职工方首席代表、行政方首席代表分别在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上签字。

主持签约仪式的上海浦东新区总工会主席姜鸣高兴地对记者说:“这份集体合同覆盖了区域内439家企业,合同的签订表明浦东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一步步迈出了社区、市级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集体协商的步子,一点点走出了试点、完善、推广的道路,逐渐走入不断完善成熟的佳境。”

姜鸣介绍说,国家级、市级开发区企业中,外资、民营等非公企业占80%以上。在推进集体协商中,一些小微企业以职工人数少、流动性大为借口不愿意协商,部分工会干部对与企业开展协商有顾虑,部分职工代表的协商能力有欠缺,单个企业开展协商有困难。

对此,浦东新区总工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区分社区、市级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3个实施层面,划分试点、完善、推广3个推进步骤,采取“单个工会单独签、行业工会行业签、工会联合会区域签”的工作模式。

去年初,针对社区小企业集中、企业管理比较松散,员工流动性比较大的特点,该区总选择在川沙新镇城厢社区组织区域性集体协商试点,成功地开展了以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保护方面为重点内容的协商,为全区社区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提供了借鉴。随后启动了以康桥工业区为代表的市级工业园区区域性集体协商的探索,通过精心指导,顺利签订了上海市第一家市级工业区区域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今年,区总趁热打铁,探索开展国家级开发区区域性集体协商。区总指导金桥开发区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经过多次协商,形成了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合同文本,完成了正式签约,并通过了金桥开发区首届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责编:徐腾(实习)、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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