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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学林:免费为8600多名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的苦与乐

2014年07月05日11:54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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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4年7月4日)

大连开发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职工 尹学林

  7月4日上午,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图为职工代表发言。 中工网记者 吴超君 摄

  尊敬的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好!我叫尹学林,是大连开发区排水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车间设备操作工,是一名极其普通的劳动者。能够作为职工代表来到首都,参加这次大会,心情非常激动。我想借此机会给大家讲讲我与《劳动法》的故事。

  我与《劳动法》的结缘,最初并不美好。1997年我妻子被一家企业录用,工作了7年,企业既不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她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给她的工资还不到其他已签合同职工的四分之一。我为此多次到企业讨要说法,但他们不是拒绝就是推诿。妻子很不理解,干着同样的活,待遇差别咋就这么大?

  看到妻子那么委屈,我暗下决心,要为她讨回公道。之前在媒体上听到过“《劳动法》是为劳动者撑腰的法律”这种说法,我就想,我们也是劳动者啊,能不能从《劳动法》中获得一些帮助呢?于是我尝试着自学《劳动法》,从书店买回《劳动法》读本,从报纸上搜集有关报道,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到劳动争议仲裁庭旁听,甚至还给北京的劳动法专家写信求教。经过学习,我逐渐理解了《劳动法》的许多规定,确定我妻子所在企业的行为是违法的。

  2002年,我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写了一份反映情况的投诉材料。由于材料反映问题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明确,劳动监察部门很快就对妻子所在企业进行了查处。2003年,该企业不仅与我妻子补签了劳动合同,还补缴了各项社保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并赔偿了2万多元,问题总算得到了解决。

  我的这次成功维权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大家看到一名普通职工在学习《劳动法》之后,有勇气站出来向强势的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感到很震撼,也很受鼓舞。此后,亲友同事们每逢遇到劳动纠纷,都愿意找我询问。我也十分乐意尽自己所能为他们解答。但随着咨询的人越来越多,劳动纠纷越来越复杂,我渐渐感到力不从心。

(责编:盛卉、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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