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总一项对2031名企业高管的调查显示
九成多企业高管给工资协商“点赞”
近8成受访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后劳动关系和谐度明显提升,劳动争议明显减少
2015年01月08日08:21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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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赢得越来越多企业高管的认同与支持,有97%的企业高管对工资协商表示“满意”。
江苏省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着力提高企业方的认知度与合作精神,以利于减少协商阻力、提高协商质量、增强协商成效。为此,江苏省总前不久在全省范围内随机选择部分开展工资协商两年以上的企业,对2031名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受调查人员中董事长及总经理(厂长)1127名,占55.49%;副总经理(副厂长)904名,占44.51%。
开展工资协商,倡导了劳动关系双方平等的理念,搭建了交流合作的平台,完善了成果分享的机制,既惠及了职工,也让企业获益。调查显示,企业高管对工资协商工作成效表示满意的有1977人,占97.35%,表示不满意的有29人,占1.43%。
企业高管普遍认为,工资协商促进了企业发展,促进了企业和谐,促进了合理分配。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何立军表示,开展工资协商,体现了公司对职工的尊重,对职工劳动的尊重,职工更安心了,工作中更有积极性了。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华林认为,工资协商不只是谈工资,更将企业和职工真正聚合成利益共同体,企业经营者在协商中同样受益匪浅。相比较开展工资协商之前,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有明显提升的企业有1620家,占79.76%。受调查企业中,2012年共发生涉及工资报酬的劳动争议案249件,2013年度则减少为183件。
调查显示,企业普遍重视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尤其在开展工资协商过程中增强了合作精神。不少企业主动行使协商要约权,在开展工资协商的过程中更加积极主动。2013年有165家、占8%的企业行政主动向职工方发出开展工资协商的要约,较2010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主动依法向职工方提供协商所需的经营情况和有关数据的有1169家,占57.56%,较2010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企业高管在普遍认为企业应当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同时,也期盼继续秉承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兼顾、发展成果分享的协商理念,同时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记者王伟 通讯员王静 林立兵)
(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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