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工会新闻>>劳动观察

用“负面典型”推动劳动关系正面发展

砚林

2015年02月10日08: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本月初,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了2014年度我国劳动关系领域10起典型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涉及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非法使用童工、殴打讨薪农民工、拒签劳动合同等多个方面。全总法律工作部负责人介绍,我国当前劳动关系领域中,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还大量存在,有的性质非常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对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见2月3日《 人民日报 》)

职工印象中的工会,往往致力于竖立正面典型,例如评选劳动模范、先进人物,表彰优秀集体和个人,或者是节假日慰问,组织积极健康的职工活动等。这次工会以铁面示人,对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事件毫不留情地公开曝光,一改工会过去维护职工权益给人带来的“弱势印象”,广大网友和基层职工纷纷点赞。

全国各类企业总数约有1500万户,就比例而言,相信违反劳动领域法律法规的企业是绝对的少数。但只要出现一起违法案件,就容易引起多方关注,造成恶劣影响:有些涉及到职工最基本劳动权,例如呼吁多年的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等,有些从劳动纠纷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如2014年东莞最大鞋厂少缴社保致上千员工大罢工、沃尔玛常德店关店解散员工引起劳动纠纷等。总览这些劳动争议,主要围绕着几个基本问题——招聘解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劳动合同。所以要推动劳动关系向正面发展,就要解决这几个常见的问题。

例如这次全总公布的10起案例中的陕西省宜君县讨薪农民工被殴打事件,其影响就非常恶劣,致使劳动关系演化成了刑事案件,肇事者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当地政府部门及工程承建单位向农民工足额发放欠薪232万元,并为受伤农民工垫付了医疗费。这样的“负面典型”,只有让其充分暴露,才能让雇主汲取前车之鉴,不敢贸然侵犯法律尊严。

中国各级工会组织为推动劳动关系向正面发展做了许多事情,如参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立法进程,协助劳动行政执法部门打击劳动领域违法犯罪,积极为农民工讨薪等。这次公布10个违法典型,就是公布了10面镜子。通过典型案例中的就业歧视、非法童工、劳动安全生产等具象事件,让全国范围内各个用工企业照照镜子,比照负面典型自查自纠,对于极轻微或者无意识的违犯,可以立即改正和积极弥补,同时广大职工也可以受到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懂得遇到类似情况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俗的讲,因为法条是理论性的、冷冰冰的,不适宜大多数职工理解。用案例来解读,通俗易懂,又能对照比较,行政部门执法也能作为参考,和工会形成合力,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可见,用工企业、各行业职工、行政部门都能从这10起负面典型中获得启示,明了各自在劳动领域的红线。

这10起典型违法案件当然不能涵盖所有劳动领域出现的纷争,笔者根据多项数据推断,2014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在70万件左右,有专家认为约九成劳动争议是因用人单位未能严格遵守法定劳动基准造成的。这个推断未必准确,不过仍然反映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强弱不均衡态势,反映出当前我国劳动关系健康发展还需要着重解决这部分“负能量”。正如这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那样,全总下一步还将加强对劳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建立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

“负面典型”的推出绝不是全面否定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作为,而是说明当前中国经济领域面临着复杂的用工环境,让“负面”人物露露脸,既正确发挥了工会作用,又借助了媒体力量,推动形成有利于劳动法律贯彻实施和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的局面,从而促进劳动关系正面发展。

(责编:闫妍、秦华)
新闻检索:    

全总要闻

全总发布会

劳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