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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山海关法援中心助农民工打赢官司并获19万元赔偿

外来务工被打伤  法律援助帮了忙

2015年04月09日09:22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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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我一个来打工的外地人受了伤,也能申请法律援助,而且这么快就获得了赔偿,这让我觉得心里特别温暖。”近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小吴打赢了人身伤害赔偿官司,获得19万元的赔偿。

小吴是辽宁省绥中县人,在山海关某修理厂打工,2014年底,在工作时与同事发生口角,造成头部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小吴家是低保户,母亲瘫痪在床,父亲也患病多年,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他的打工收入。为了给小吴治伤,家里债台高筑,根本无力再承担诉讼费用。无奈之下,小吴的父亲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了山海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接到援助申请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仔细了解了情况,考虑到小吴的身体状况,驱车到绥中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并指派律师承办案件。援助律师全程跟踪办理,最终通过诉讼帮助小吴获得了19万元的赔偿,对方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7个月,缓刑3年。

近年来,山海关区不断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通道,全区建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镇街司法所、村居法律援助服务点为基本架构的多级联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区法律援助中心把农民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累计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近千人次,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区法律援助中心、总工会、法院、劳动监察、信访等部门加强横向沟通,发挥出了综合维权优势。同时,该区还为农民工讨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申请一律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当日介入”制度,对农民工人数多的案件则提供预约及上门服务。(特约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贾伟 刘芳)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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