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工会新闻>>集体协商

《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拒绝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2015年04月27日10:41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备受瞩目的《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正案(草案)》,已于近日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将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列入征信“黑名单”,而加班工资、病假期间工资保障等有望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围。

草案提出,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分配形式、支付方式,同时每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调整幅度也应纳入协议中,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在协议中明确分配办法。值得关注的是,加班工资、试用期待遇和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过去在一些企业处于模糊地带,草案提出在工资集体协商时一并纳入。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协商的企业,工会可作出整改意见书,要求企业予以改正。如果企业拒不改正的,按照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将企业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执行。这意味着,一旦因协商问题“拉黑”,将影响到企业未来的银行贷款融资。

草案明确提出,企业不能限制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人身自由,不能进行侮辱、威胁、恐吓和暴力伤害。对于拒绝、阻碍职工进入劳动场所、不提供生产工具或劳动条件、拒绝提供协商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草案明确说“不”。同时,草案对企业的协商权利保护也作出了规定。(记者钱培坚)

(责编:闫妍、秦华)
新闻检索:    

全总要闻

全总发布会

劳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