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加强职代会制度监督工作意见,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哈尔滨为职代会制度“补齐牙齿”
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015年05月12日08:42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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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总工会了解到,由该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哈尔滨市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已经出台。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关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意见》主要包括职代会制度监督的意义、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制度和程序等内容。《意见》明确了职代会的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政府为主体、依法行政、依靠职工开展监督工作的原则。《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在职代会监督工作上党的领导责任、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工会的协助监督责任,从思想上解决了对职代会监督工作的认识误区问题,在程序上赋予了工会组织对企业和政府开具监督意见书的权力。
同时,《意见》对监督的具体工作内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诸如,企事业单位是否依法建立职代会制度、依法选举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代会职权、依法贯彻落实职代会各项决议和决定;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权,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工会组织是否依法履行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工会组织是否对违反《条例》的企业单位及时开具整改意见书、是否及时对违反《条例》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向其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及时开具监督检查处理意见书等。
据介绍,哈尔滨市总工会在调研中发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新经济组织的不断发展,该市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在部分非公企业中职代会制度还存在不够健全和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因此,《意见》的出台相当于为职代会制度“补齐了牙齿”,对于推动全市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发挥组织、国资、人社、工商联、工会等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推进的格局。(实习生阮锋 记者张世光)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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