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同伤不同价”
江苏:工伤保险全覆盖
2015年06月04日13:42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据新华社电(记者刘巍巍)《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1日实施,今后该省工伤保险将不再局限于企业,全省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要参加此项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目前江苏省共有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约1540万人,主要集中在企业。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事故伤害并没有明确说法。从本月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机构都要参加工伤保险。“这样,我省工伤保险制度就覆盖了所有群体。”江苏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副处长倪宏说。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新实施的《办法》把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也纳入工伤保险的费用支付中。倪宏说,从“治病”到防灾,希望用人单位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工伤风险,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还将告别“同伤不同价”。据悉,职工因工致残,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按照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基金还将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以前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以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发放,如五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今后,江苏省工伤医疗补助金统一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责编:闫妍、秦华) |
全总要闻
- 七部门发文要求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
- 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
- 全总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
- 【新闻特写】疗养院职工晕倒 众劳模合力施救
- 全总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
- 全国工会用好用活红色工运资源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 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
- 扎实推动学习贯彻重要论述工作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
-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广大工会干…
- 全国能源化学地质系统“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劳动竞…
全总发布会
- “工会关爱户外劳动者”新闻发布会
- 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新时期工人党员代表与中外记者见…
- 2021年“五一”新闻发布会
- “中国海员工会成立100周年”主题新闻发布会
- 国新办就“岗位成才、奋斗圆梦”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
- 全总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