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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让大家多学点法,做懂法、知法、守法、会用法的新型农民、农民工”

农民工自筹70余万元建法制服务大厅

该大厅系河北省首个由公民个人出资筹建

2015年08月27日12:02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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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河北省卢龙县石门镇孟团店村村民孟昭春家中,附近24个村300多名村民,认真聆听法治宣传员、卢龙县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丁秀玲的《新婚姻法》知识讲座。随着当日普法第一课的正式开讲,标志着河北省第一个由公民个人出资筹建的法制教育综合服务大厅正式启用。

据了解,这个农村法制教育综合服务大厅由孟昭春个人自筹资金、义务创办,大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常驻工作人员4名,由于涉及法律事务,孟昭春还专门聘了1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大厅内设办事服务厅、调解室、办公室和档案室,为完善办公条件,孟昭春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音响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别人都问我办这大厅图啥,我就一个目的,让咱们附近的老百姓增加些法律常识。多学点儿法,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儿。”孟昭春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他多年从事铝合金门窗生意,由于不懂法律,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方面吃过不少“哑巴亏”。通过报纸、电视和身边人的例子,他了解到,很多人尤其是农民、农民工由于法律知识匮乏,在维护合法权益时,反而因做法失当做了违法的事,这些都深深刺激着孟昭春。

2003年,带着这个想法,孟昭春开始动手筹建法制教育综合服务大厅。在反复劝说家人的情况下,自家的3间民房用做了大厅用房。由于面积太小,他又花钱买下了6间民房。“买地、盖房、装修,后来又添设备,前后花了大概70多万元了,我就是想让大家多学点儿法,咱们要做懂法、知法,守法、还会用法的新型农民、农民工。”孟昭春说,“今后,县法宣办和县司法局会定期组织法治宣传员到这授课,安排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我听说还会发放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我也会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让服务大厅真正成为咱百姓法律知识的补给站!”

以前,十里八村的农民、农民工遇见了难事,都要跑到几十公里地外的卢龙县城律师事务所咨询,现在有了孟昭春的综合服务大厅,大家就近来这儿来方便多了。孟昭春说,他已经和法律顾问商谈过了,准备再继续投资,将大厅办成集法治教育、文化娱乐、劳务中介、商务洽谈、婚姻介绍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农民服务平台。

“我愿意为咱农民和农民工兄弟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特约记者 朱润胜 通讯员 周玉泓)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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