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工会新闻>>综合报道

湖北:参加工伤保险成开工建设前提

2016年01月26日13:49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政策体系、推进事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旨在推动该省工伤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意见》实施后,将严格落实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安监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林业部门核发或年审换发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前置条件的规定,同时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将作为核发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的前置条件。《意见》强调,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没有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记者张翀 通讯员王玮 许兰波)

(责编:闫妍、秦华)
新闻检索:    

全总要闻

全总发布会

劳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