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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4部门力推建筑业工伤保险

不参保企业负责人将被约谈

2016年05月27日15:28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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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建筑业参保扩面,全力完成2016年新建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8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任务。

据悉,青海将把建筑业作为工伤保险参保扩面的重点,明确专项扩面年度目标任务,有计划地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专项扩面行动,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权益。

由青海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4部门组成专项督察组,重点检查今年新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对不按规定参保的企业将采取全省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曝光建筑施工企业等手段,加大处罚力度。

另外,为方便用人单位参保,该省优化了经办服务。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社保经办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筑业参保工作,为参保项目出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在工伤保险登记、参保、缴费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工伤保险待遇,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根据《通知》,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施工的建筑项目,各地劳动保障监察、社保经办机构要早介入,督促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于在工地内发生、事实清楚、当事双方无争议的案件,一般应当在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尽可能缩短支付时限。(记者邢生祥)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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