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评选 即时表彰 即时授旗
青海深化高原“工人先锋号”
2016年06月06日12:23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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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海省总深入青海格尔木和西藏拉萨、那曲等青藏铁路一线班组,向长年驻守在高原的格尔木机务段那曲救援列车班组等5个集体授予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称号,以表彰班组职工10年来力保雪域“天路”安全畅通所作的贡献。
2011年以来,青海省总在总结以往开展劳动竞赛和创建“工人先锋号”经验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全省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建设上,开展了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此后,在青海,每年有近1000家企业、20多万名职工参与此项活动,省总先后授予400多个集体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称号。为持续打造具有青海高原鲜明地域特点的“工人先锋号”,日前,青海省总下发关于深化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
青海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郎国清表示,今年起,省总在全省经济建设和国内有重大影响施工中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即时评选、即时表彰、即时授旗,每年命名40个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集体,由省总现场授牌、授旗、给予2万元奖金,并作为推荐全国“工人先锋号”等上一级各类先进集体的荣誉基础择优推荐,获奖集体成员在职工疗休养、树先评优等活动中优先安排、优先推荐。
根据《实施办法》,青海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优中选优的原则,由各市(州)、产业、直属工会按照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职工和基层工会以及党政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总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先进集体审核验收合格后,授予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称号,形成“命名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创建格局。
另外,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得荣誉的先进集体,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牌匾,接受公众监督。青海省总和各市(州)、产业、直属工会定期对已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对未保持荣誉称号条件、又未及时整改的单位按程序予以摘牌。(记者邢生祥)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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