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总启动会员住院互助项目
会员每年缴纳20元享受住院每日补助200元
2016年06月07日09:06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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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总工会即日起启动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凡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册会员(不包括离退休会员),以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1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只要按规定缴纳互助救助金,均可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以团体形式参加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每年缴纳20元,住院每人每日可享互助救助补贴200元。
张家口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闫奋生说,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采取“政府监督、工会调控、商业运作”的运行模式,市总联合人社局、人保财险共同开展,就是想通过在职会员参保的形式,对因意外及患病住院的会员解决住院就医的困难,以减轻会员的后顾之忧。同时,对因意外伤害致死、致残的会员及直系亲属进行救助。
张家口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救助金的来源,主要为会员个人缴纳的互助救助金;政府、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会的补助;各级工会对在册特困职工会员的互助救助金给予的补助。其中,参加项目的会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当年缴费,符合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条件的会员,当年即享有申请补助的权利,由各单位工会在发动会员参加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时一次收取。
住院互助救助项目以团体形式参加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不接受个人单独加入。未参加项目的会员,不享受补助和救助。
该项目互助救助标准为:住院每人每日互助救助补贴200元,住院1至14天(含14天)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补助,每次最多补助7天;住院15至30天(含30天)每次补助9天;住院30天以上,每次补助12天。每人每年最多补助2次。住院补贴的互助救助金仅限于在定点医院就医。互助救助期限为一年;会员在项目期内因意外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得到一次性互助救助金5000元。会员在参加项目期内因意外残疾的,会员可根据评残等级以5000元为基数,按比例获得互助救助金。(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高俊杰)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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