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专职工资协商指导员活跃基层
已直接参与企业工资协商百余次
2016年06月17日17:12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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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内容还需做哪些补充?如何规范协商程序?”6月12日,端午节后上班第一天,吉林梅河口市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时云国就深入辖区解答企业有关咨询。去年,吉林省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71名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迄今为止,这支队伍已相继指导并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余次,有效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去年,吉林省总面向“从事过工会工作,或在人社部门、企业管理部门从事过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建立起一支省市县三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制定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属地聘任管理的原则,对指导员的责、权、利做出明确规定。此外,省总还相继出台了相关培训制度、档案制度,以规范对指导员队伍的管理与使用。
71名受聘人员陆续上岗以来,积极推动辖区内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为基层工会和职工代表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努力帮助收集职工意见、指导拟定协商方案、培训职工方协商代表、起草工资专项协议草案等,并在“基层工会请求、同级工会同意”前提下,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与百余次重点企业、行业和区域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维护了职工权益。
“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在工作中享有监督权、检查权、建议权,因不受企业约束,可有效破解工资协商中‘不想谈、不会谈、不敢谈’的问题,从而保证工作效率。”吉林省总相关负责人表示,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对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集体协商水平和集体合同质量发挥出了重要作用。(记者彭冰 柳姗姗 通讯员栾伟强)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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