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10个方面主要任务39条具体改革措施
青海工会改革启动
●大幅提高职工和基层代表在全委会和工代会中的比例 ●整合职能部门,突出维权基本职责 ●开辟网上申请入会渠道,强化开发区、镇街总工会建设
2016年07月11日10:47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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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总工会改革大幕正式拉开。近日,青海省委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总工会改革方案》,以增“三性”、去“四化”、强基层、促创新为重点,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为关键,结合青海地区实际,提出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39条具体改革措施。
在改进青海省总机关机构设置方面,凸显职工主体地位,着力增强工会组织群众性。省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及全委会成员中,劳模、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比例分别由12.3%、17.3%提高到15%、40%。全省工会代表大会中,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的比例由43.9%提高到80%,省总领导班子中增设两名兼职副主席和1名挂职副主席。
据介绍,为突出工会维权基本职责,省总整合法律保障、集体合同、劳动保护、女职工权益维护等职能,设立权益保障部;整合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职能,设立基层工作部,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服务;整合工会信息、网络舆情等职能,设立网络和社会工作部,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设立青海省职工服务中心,办理面向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事务性工作。
为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青海将加快新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创新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运用大数据,开辟网上申请入会途径。从省总系统现有编制中调剂5个,全总“减上补下”对青海支持两个,7个编制全部用于加强基层工会。
同时,突出工会工作重点领域,在省级开发区全面建立总工会,已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工会委员会的转为总工会。在企业比较集中、职工队伍达到一定规模的镇街,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总工会,按规定具备建立总工会条件的镇街区域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委员会转为总工会。巩固社会化工作者队伍,配齐配强基层工会干部。省、市(州)总工会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分别拿出6%、4%的比例,作为镇街工会工作补助。
通过改革,青海将改进工会工作方式,完善联系职工群众常态机制,健全以职工为友的联系机制、以职工为本的维权机制、以职工为主的工作机制和以职工为主体的评价机制。同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会工作,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青海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郎国清表示,通过改革使工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对工会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切实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记者邢生祥)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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