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工工资应月结月清
2016年08月18日10:01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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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近日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通过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做到工资月结月清。
河南已确定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间表:到2020年,全省将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意见》要求,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后,农民工才能进场施工。
按照《意见》,今后河南将通过各相关部门联合,建立起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健全企业守法诚信信息共享机制,使得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资格等级评定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意见》明确要求,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此外,河南还将通过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建设,推行网上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到2017年年底前,实现拖欠工资案件“一地投诉、全网处理”。(记者余嘉熙 冯国鑫 通讯员石磊)
(责编:王金雪、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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