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中国工会新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工会新闻>>各地工会及产业工会

山西阳泉市总推行工会领导任职宣誓制度

2016年09月01日11:04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山西阳泉市总工会日前首推工会领导任职宣誓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工会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维权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宣誓范围包括阳泉市各级工会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会主任、副主任,女职委主任,以及该市市、县区两级总工会任命的工作人员。宣誓内容是:“我宣誓:以宪法为根本总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意愿,维护职工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奋斗!”

宣誓场所须悬挂中国工会会徽,并保持庄重、严肃。宣誓仪式可由同级工会或上级工会组织,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独宣誓或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人则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记者刘建林 通讯员张礼义 梁海平)

(责编:闫妍、秦华)
相关专题
· 地方工会报道
新闻检索:    

全总要闻

全总发布会

劳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