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
福建省福清市总开展“1+X”工会经费督察
2016年09月29日09:01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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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福建省福清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先后赶赴福清市地税局、中国移动福清分公司,检查其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该市总抓准重要时间节点,落实市纪委“1+X”专项督察要求,成立督察小组,检查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9月以来,督察小组先后检查了包括住建局、教育局、规划局在内的建设系统、教育系统等部分系统工会。福清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俞章龙告诉记者,此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具备单独开户条件的单位是否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各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是否规范进行账务处理,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审批程序,是否严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范围,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标准等。
督察过程中,督察组要求工会组织坚持自查与上级专项督察相结合,常规审计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常态化与长效化相结合,整改落实与制度修订相结合等,确保督察工作在工会系统落实到位。督察发现,一些基层工会尚存在对工会经费使用理解不透彻、提取不到位等问题,以及怕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等现象。督察组每到一处,都详细解答了关于工会经费收支使用等相关问题,强调各级工会要依法合规维护职工权益。
据了解,“1+X”专项督察中,“1”是指市纪委对市直各职能部门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的督察,“X”是指市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督察。市总作为其中一个职能部门,通过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督察,发现是否存在利用工会经费发放津贴、购物卡等线索,及时报告专项督察情况。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服务的方针,实施常态化‘1+X’专项督察,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和工会会员。”俞章龙说。(记者吴铎思 李丹青)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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