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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十条政策“托底”安置分流职工

2016年11月04日08:35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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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推出十条政策为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就业创业“托底”,涉及分流职工培训就业援助补贴、定向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贷款贴息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就业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就业贡献奖、免费入驻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就业创业孵化中心政策等。

据了解,李沧区是青岛市分流安置职工的重要区域。自青钢集团、青岛碱业等企业启动搬迁以来,已有7000余名职工因身体、家庭、技术等原因没有随厂搬迁,选择了分流安置、自谋职业。

按规定,在李沧区注册的用人单位,同一年度(12个月)内月平均招用人数达到30人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就业贡献奖励;在此基础上,招用人数每增加5人,增加一次性就业贡献奖励3万元,最高不超过80万元。

除了给用人企业看得见的“大礼包”,政策还为分流职工自主创业提供了实惠:具有李沧区户籍的分流职工开办创业实体,将获得区财政贴息方式扶持。

此外,李沧区还在青岛率先建立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就业创业孵化中心。(记者杨明清 黄康)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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