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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宁濉溪工会为工伤女工讨说法

对23家企业进行劳动合同追踪调查

2016年11月22日10:4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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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付丁洁手术费1万元、务工补贴5000元、营养费6000元、后期检查费用2800元,合计人民币2.38万元。”近日,就一起未签订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纠纷,在福建省建宁县濉溪镇总工会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4月13日,建宁县金达服装公司女职工丁洁在岗操作时发生意外,右手食指、中指2-4肌腱断裂。手术治疗后,手指肌腱断裂引起关节弯曲、伸直活动受限,不能正常从事体力劳动。丁洁多次要求服装公司予以赔偿,但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为其缴纳相关的保险费用”为由,屡次推诿拒绝工伤赔偿。为此,丁洁找到濉溪镇总工会劳动调解委员会请求法律援助。

濉溪镇总工会是建宁县成立的第一家乡镇总工会,工会成立后随即建立了职工服务中心和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请求后,镇总工会了解到,丁洁所在的服装公司逃避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相关保险费用。镇总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认为,丁洁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丁洁应属工伤,企业应承担全部责任。经过协调,企业最终做出赔偿。

针对女工丁洁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情况,镇总对辖区内的23家企业的1018位员工进行了劳动合同追踪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镇劳动主管部门,形成了11份函件要求11家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范立淮 徐珊)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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