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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规助力破解“讨薪难”

扩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领域,建立差异化缴存机制

2017年01月10日10:1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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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领域,并建立差异化缴存机制,力图遏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

新规要求,除建筑、水利、电网、铁路、交通等行业需缴纳保证金以外,在土木工程、装修装饰、园林、市政公用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并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行业。“以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集中在建筑等5大领域,如今蔓延至零售、餐饮、加工等多个行业,因而新规扩大了保证金的覆盖范围。”广西劳动监察局局长欧水木说。

以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被要求在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缴纳保证金,但新规进行了调整,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由开户商业银行、主管部门、缴存方三方共同监管该账户。

同时,广西建立了差异化缴存机制,“信用好”的企业将得到“优待”——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将被减免缴存保证金比例直至免交。而发生多次工资拖欠的企业,则被提高缴存比例。“这种机制,可以倒逼企业守法经营。”欧水木说。

数据统计,2016年广西讨薪案件数量下降了15%到16%,但金额上升了17%。(记者庞慧敏)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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