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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依法治会、履职尽责、服务基层、廉洁自律4方面开展评议

河北保定工会无记名方式“下评上”

对得分在70分以下的工会,上级工会通过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

2017年01月13日13:36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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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各级工会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得分在70分以下的工会,上级工会要通过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河北保定市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开展“下评上”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深入开展下级工会对上级工会综合评议的“下评上”活动,以职工满意为目标,合力打造实力工会、活力工会和魅力工会。

《意见》规定,“下评上”活动的具体评议对象为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产业(局)工会,乡镇(街道)总工会,村(社区)工会联合会。评议内容包括依法治会、履职尽责、服务基层、廉洁自律4个方面。依法治会主要考察评议对象是否依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是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现象等;履职尽责主要考察评议对象落实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服务基层主要考察评议对象是否经常深入基层,关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职工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是否主动为基层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对基层反映的问题是否主动予以解决;廉洁自律主要考察评议对象是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

《意见》指出,评议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1月。具体评议方式为,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产业(局)工会、直属基层工会、乡镇(街道)总工会、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和企业工会对市总工会进行评议;乡镇(街道)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和企业工会对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进行评议;所属基层工会对产业(局)工会进行评议;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和企业工会对乡镇(街道)总工会进行评议;辖区内企业工会对村(社区)工会联合会进行评议。

据了解,评议采取打分测评的方式进行,依法治会、履职尽责、服务基层、廉洁自律4项内容每项分值25分,共100分。4项评议内容总分达到95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95分的为良好,70分~79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刘士华)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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