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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新一轮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2017年02月13日11:09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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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浙江省总工会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浙江省总工会下发通知,正式启动新一轮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本次“要约行动”将持续到9月底。

据介绍,本次要约对象为上一年度出现欠薪的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和区域,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要约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水平、分配形式、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支付方式、奖金福利、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工龄补贴等。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需结合“要约行动”,对本地区、本系统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排查,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合同数据库。并把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作为深化“要约行动”的工作方向,要严格规范“产生代表、提出要约、协商准备、开展协商、协议审议、首席代表签字、备案审查、公布实施”8个环节,确保协商质量。

按照省总工会的部署,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约主要以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等为主要内容;对于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主要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待岗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为内容;对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中出现的如“机器换人”“去过剩产能”“重组破产”等企业,要把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再就业培训、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职工下岗分流等为主要内容。

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以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把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等作为主要内容;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把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方式等作为主要内容。

截至2016年9月底,浙江全省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17万份,覆盖企业38.98万家,覆盖职工1623万人,其中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43份,覆盖企业3.41万家,覆盖职工126.6万人,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8084份,覆盖企业26万家,职工596万人。(记者邹倜然)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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