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义农民工概念,明确其数量和内部结构
委员建议完善农民工数据统计体系
2017年03月14日10:30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深入推进,农民工队伍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有必要对其概念进行清晰界定,并明确其数量和内部结构,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书记处原书记李滨生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完善农民工数据统计系统。
据介绍,2015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目前,国家统计局每年发布上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是各部门政策参与的主要数据支撑。与此同时,教育部、公安部、住建部、卫计委等部门,全国总工会以及部分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也都有相关统计,但数据来源、标准、统计口径、内容设置和侧重各有不同,统计结果存在较大差别。
李滨生委员提出完善农民工数据统计系统的3点建议:
一是对农民工群体和农民工概念重新定义。国家统计局对于“农民工”统计数字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农村转移劳动力总数;二是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总数。这是目前官方判定农民工范畴的主要依据。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各自的户改方案,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在法律意义上,农民概念即将消失。同时,我国城乡二元经济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很多制度性政策仍未落地,农民工身份的彻底转变仍需要时间。另外,劳动力整体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个体间学历、技能差距不断缩小,旧有的职业分类不断更替,原有口径下农民工群体分化明显。农民工群体与白领、蓝领、自由职业者、电商、微商等相互交织,概念需要重新定义。
二是科学合理明确相关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来源多样,无法进行数据间的比对和共享,容易造成工作和决策的冲突。建议通过科学论证,对数据来源进行明确规定,扩大抽样样本量或依托人口普查系统等进行全口径数据统计。
三是提高农民工统计数据效用。建议整合后的农民工统计数参照相关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以自然月为单位作日常发布。同时,增加分省报告和重点城市、地区的专题报告。(记者陈晓燕 张锐)
(责编:闫妍、秦华) |
全总要闻
- 关于新发展阶段工会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 从党领导百年工人运动史中汲取奋进力量 推动新时代…
- 全国工会经审干部培训班在昆明举办
-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 持续推进工会党史学习…
- 全国总工会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
- 全总机关举办主题阅读活动读书心得分享会
- 2021年全国工会研究室主任会议在京召开
- 全总十七届十次主席会议在京召开
- 全国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如期完成
- 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结表彰会在京召开
全总发布会
- 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新时期工人党员代表与中外记者见…
- 2021年“五一”新闻发布会
- “中国海员工会成立100周年”主题新闻发布会
- 国新办就“岗位成才、奋斗圆梦”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
- 全总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