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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表彰劳动模范

2017年04月28日15:03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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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7日),2017年辽宁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辽宁人民会堂举行。洪家光等421人被授予辽宁省劳动模范称号,王向明等167人被授予辽宁省先进工作者称号,沈阳市委督查室等50个单位被授予辽宁省先进集体称号。辽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参加了表彰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讲话。

今年的评选与以往相比,有3个明显变化: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增加了16.91%,达65.8%;企业负责人比例减少了16.64%;专门下发了《关于对部分推荐人选廉政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对村党支部书记、县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3类人选进行了重点审查。根据检查结果,省评委会建议取消12人评选资格。(顾威)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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