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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人社和法院三方联动,推进劳动争议案件调、裁、诉一体化建设

长春推广建立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和劳动合议庭

提升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推进案件高效处理

2017年06月14日09:27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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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长春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市中级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并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在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建立“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和“劳动合议庭”,合力推进劳动争议案件调、裁、诉一体化建设。

据介绍,劳动争议案件近年来逐年增多。该类案件案由于繁杂、类型广、影响大,且涉及法律法规多、政策性强,审判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而在现实中,调、裁、审环节分属不同机构,相对独立运作,适用法律不一,一定程度上程序叠加,不利于纠纷快速解决。多方专家认为,建立完善有别于处理普通民事纠纷的专门性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2016年8月,长春市总在朝阳区试点成立“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和“劳动合议庭”,区工会、仲裁院、法院借此平台密切合作,各展所长,合力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截至目前,已调解劳动争议80余件,帮助职工与企业协商调解40余次,成效显著。

劳动争议调处中心成立后,对于走“一裁两审”的案件,仲裁院、法院和工会通过这一平台,对有争议的疑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共同研讨,达成一致意见,有效增加案件调解率,减少“裁转诉”比率,并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大幅提高。

去年,朝阳区法院陆续收到63件吉隆坡大酒店有限公司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法院及时与区总调处中心联系,并联合仲裁院积极争取涉案双方庭外沟通调解,终使被告方一次性支付职工200万元经济补偿,一举解决了这起长达3年的劳动纠纷。

长春市朝阳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司学文介绍,区总推进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工会调解和法律援助站,倡导法院成立专案专审专庭的劳动争议法庭,并联合仲裁院和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群体性劳动纠纷、工伤、欠薪等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等制度。通过三方联动,专业化、社会化的调解资源被引入到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中,有效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降低了诉讼成本。

日前,吉林省总与省高级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在此推动下,长春市总决定向全市推广朝阳区经验,要求年内力争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全部建立“劳动合议庭”,重点做好推进机构建设、形成联动机制、实现绿色通道、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记者柳姗姗)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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