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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将纳入政府考核

2017年06月22日08:25  来源:《工人日报》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13条举措,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上级政府要与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极端案(事)件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意见》在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方面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用工花名册,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两年备查。

此外,还提出加强跨区域执法维权协作,加强与省外对口部门的沟通协作,为外出务工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开展跨省欠薪案件执法协作,联手打击欠薪违法行为。(记者黄榆)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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