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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2017年07月10日13:54  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

伴随着全国陆续进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话题再次引发关注。7月7日,记者从全国总工会举行的2017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总已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依托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站点和社会力量,推进“安康驿站”“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建筑、环卫等职工提供避暑休息场所,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高温天气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全总要求各级工会将防暑降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特别是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深入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

全总强调,基层和企业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特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和减轻劳动强度;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组织高温天气作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职工,及时调整作业岗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等制度,促进企业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引导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还将集中开展“送清凉”等服务职工活动,深入户外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进行走访慰问,了解职工防暑降温需求,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健康检查、法律咨询、知识培训等服务。此外,各级工会将广泛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防暑降温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提升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据了解,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总于2012年联合下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等。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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