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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工会规范职工信访接待

接访后60日内办理完毕并反馈结果

2017年09月15日09:20  来源:《工人日报》

“原则上省总工会主席每年现场主持接待工作座谈会1次,常务副主席每年年初和年终各主持接待职工群众来访1次,各副主席及经审会主任每季度分别主持接待职工群众来访1次。”近日,青海省总工会制定工会主席信访接待日《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涉及广大职工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实现职工信访接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青海工会坚持“谁接访、谁负责”和“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开展职工信访接待工作。省总接访时间为每月第1周的周二下午,事先在网上公布信访接待通知,包括受理范围、工作时间、接待场所、接访人员、电话、电子信箱等。

据介绍,省总接待工作分别由省总领导和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主持,根据需要由各驻会产业工会主要负责人协助接待工作。信访接待的主要事项包括,协调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受理职工困难求助,听取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解释相关政策制度等。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延伸工会服务职工手臂,对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信访场所的职工,省总将结合实际情况,变‘上访’为‘下访’,主动走访职工家庭,了解职工诉求。”青海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忠表示,工会接访人员应在接到信访事项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同时报省总备案。

另外,工会接待人员接待来访职工,应做到及时受理、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三结合”,并妥善保管来访职工递交的各类信访材料,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凡属能够解决的职工信访事项,尽快予以解决。工会一时难以解决的,讲清情况耐心说服,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记者郉生祥)

(责编: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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