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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职工福利“指南”请拿走

山西省总发文明确服务职工经费支出“明细账”

7个节假日可发慰问品,同时明确会员慰问、文体活动、困难救助等事项及具体金额

2017年09月21日09:19  来源:《工人日报》

节假日能不能发福利,会员职工婚丧嫁娶工会能不能慰问,文体活动能不能购买奖品,职工困难究竟该怎样救助,如此等等,一直是困扰各级工会的现实问题。9月15日,《山西省总工会关于服务职工经费支出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发出,对服务职工经费支出的有关问题做出明确而详尽的规定。

该文件显示,有福利可发该发,困难慰问、活动奖品等该买就买,部分补助项目金额有所提升。

关于节假日慰问,文件指出,“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基层工会向每位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金)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1500元。记者注意到,1500元这个额度突破了此前较为普遍认同的1000元的标准。

关于工会会员慰问及困难补助,文件规定,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生病住院、到龄退休等,基层工会均可表示祝贺与慰问,可以向会员本人发放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金)。工会会员过生日,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本人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或等值现金。工会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的,基层工会要区别直系亲属或会员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元~2000元的慰问金。

关于职工文体活动,文件规定基层工会可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对于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需要购置服装、活动奖品奖金等,文件也规定了具体可支出的费用标准。同时允许文体活动可采用社会招标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也可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承办相关事宜,并支付劳务费。

关于职工帮扶和服务职工活动,文件规定了相关项目的救助额度,涉及女职工的可上浮10%。县级以上工会接待来访职工、农民工,因情况特殊确需帮助的,可提供用餐补助和返乡交通费用。

此外,文件还对职工和劳模疗休养、县以上各级工会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文件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工会经费预算,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支出。

对工会经费支出作出如此细致而详尽的要求,有关人士表示,规定像一份职工福利“指南”,将对山西各级工会尤其是基层工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记者刘建林)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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