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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选树工作做真做实 激励先进典型“以点带面”

辽宁工会活力建设实行“抽查制”“回头看”

2017年09月22日08:25  来源:《工人日报》

进入9月以来,辽宁省营口市总工会5名领导分别带队,对已经选树的工会活力建设典型进行地毯式检查。市总工会一位负责人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这是为了确保典型经得起检查。据了解,为了让典型单位永葆先进、激励先进“以点带面”,辽宁省总工会对工会活力建设典型实行“抽查制”和“回头看”。

辽宁省总工会开展的工会活力建设始于2015年,主要工作为“3+X”。“3”即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X”是基层工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其他工作。按照要求,每个县区每年选树5个典型,上报省总工会;当年抽查、检查达标,由省总给每个典型单位拨付2万元工作经费。3年来,辽宁工会选树的活力建设典型已达2166个。

为使选树工作做真做实,每年11月,辽宁省总工会分成5个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在省总机关随机确定抽查单位、密封材料,到各市抽查时当场开封,然后通过座谈、问卷、满意率调查等方式,对被抽查单位3项主要工作进行检查,每年抽查97个单位。今年还增加了一次“回头看”检查,从3月初到8月中旬,由省总一位副主席和民管部随机对28个县区、产业工会的65个活力建设典型“回头看”。

据悉,辽宁各市工会与县区工会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任务、责任;制定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有奖有惩;利用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互检等办法积极推动;还在每年9月对所有典型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各地工会还开展了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推动工会活力建设。锦州市总工会实行以大带小、以国企带非公等办法,推动活力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严格按标准自查,主动取消了10家因种种原因难以达标的典型单位资格;营口市总工会为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今年对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进行了整顿,并召开各县区法律工作部部长和工资协商指导员会议,认真研究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大连市总工会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工作实行质量考核评估、职工评价,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沈阳市总工会在894个社区建立“六有”工会,拨付经费支持,将工会活力建设向最基层延伸;辽河油田为了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作用,推出“首席职工代表”制度;沈阳铁路局实行“职工代表视察、巡视、质询制度”“职工代表与行政对话制度”等。

据了解,在抽查和“回头看”中,省总工会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基层工会主席兼职过多不能将全部精力用于工会工作,有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因待遇及身份问题工作热情难以持续,典型发展不平衡……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列入省总工会议事日程。(顾威 记者刘旭)

(责编: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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