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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集煤矿推行“阳光收入”工程

职工工资未经公示不得发放

严格绩效考核管理,规范工资分配方案,每季度召开基层单位廉洁听证会

2017年11月07日09:23  来源:《工人日报》

“不对啊,我们班好像每人少了200元钱?”9月20日,在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集煤矿运输工区的区务公开栏前,8月份的职工工资刚一公示,就有几名职工驻足察看,看到工资单后,皮带班班长刘永明的脸沉了下来。他低声喊来副班长郑同春、班核算员王光强,几个人对着工资单一旁贴着的资金来源明细研究了半天,发现皮带班8月份安装西翼总回风巷皮带的2200元费用未计入这个月的收入。

怎么回事?刘永明等人来到工区问个究竟。原来在核算8月份的工资时,核算员魏振有急事休班在家,工区临时安排人帮忙,这个“新手”虽在电话里频频向魏振讨教工资核算的方法及注意事项,但百密一疏,将皮带班本该拿到的钱给落下了。“多亏有了公示!”最后,每人都找回了200元工资。

今年以来,张集煤矿为加强对职工工资、奖金分配管理和监督检查,推行“阳光收入”工程,看好职工的“钱袋子”,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每月须将职工月度工资公示3天,在接受全体当事人监督确认无异议后方可交到矿财务科打卡发放。

为维护职工经济权益,该矿严格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对职工最为敏感的“日出勤、班计资”当日公开,增强分配的透明度;规范区队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制订方案必须由区队在册1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与,在职工大会上讨论通过;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单位廉洁听证会,通报单位月度工资总额、工资分配方案、内部工资计资标准及奖惩情况等。

该矿矿长孙中国说,年初实行“职工工资未经公示不得发放”的规定时,有人觉得“麻烦”,因为无形之中多了一道程序,也有人觉得是别出心裁,但我们坚持了下来。“说到底,这样做就是想让‘阳光’照在每个人的身上,不让大伙儿的心灵蒙上‘雾霾’。”

矿财务科长吴猛告诉记者,规定出台后,有一个区队的职工月度工资未“张榜公示”就自行交到矿财务科,想让财务科直接打卡发放,不仅被财务科拒绝了,矿上还勒令该区队立即整改。结果,该工区的工资“迟到”了3天,但职工不仅没怨言,还非常赞同矿上的做法。

“前几个月是被动公开,现在是主动公开。因为大家发现这个做法让大伙儿的心里特别敞亮!”该矿工会主席谢道新说,“大家同处‘阳光’下,彼此间的隔阂消失了,安全生产的热情高涨了,企业的和谐氛围越来越浓。”(记者丛民 通讯员杨振)

(责编: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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