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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法院:为农民工讨薪逾212万元

2017年11月09日09:06  来源:《工人日报》

福建泉州市两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涉农民工案件快审快执机制,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212万多元。

据悉,泉州法院建立“涉农民工绿色诉讼通道”,对劳资纠纷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安溪县颖星竹藤工艺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仲裁委裁决书所确定的支付拖欠工人工资的义务,申某等129人向安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所有的厂房及设备被依法变卖。安溪法院为129位农民工发放工资执行款199万余元;德化县法院为包括15名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在内的27名工人发放了执行款92125元。被执行人杨某在德化县肖坑村经营茶厂,因人手不够,想雇佣工人,但因当地年轻人多数已经外出打工,于是雇佣了王某等27人为其工作,嗣后杨某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王某等27人将杨某起诉至德化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杨某应支付工资122125元及利息损失10000元,但杨某未能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如数支付所欠工资,在王某等27人申请执行后,法院将杨某的茶厂经营权以92125元变卖给第三人苏某,为农民工兑现工资款。永春县法院为永春某织造有限公司的二十多个工人拿回了4万元欠薪,解决了他们的烦忧。(傅乔成 蔡崇谋 彭育平)

(责编: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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