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09:07 来源:《工人日报》
“医院实行同工同酬同待遇之后,我的工资长了,有住房公积金了,能报销采暖费了,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近一时期,辽宁省辽阳市中心医院变电所电工班长姜涛在照明系统全面改造工程中每天加班,精心组织,工作虽然辛苦脸上却经常挂着笑容。
医院党委书记冯巧军表示,合同制职工有这么好的待遇,工会大力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功不可没。
辽阳市中心医院是一家三甲医院,有职工2875人,其中合同制职工466人。院长孙度一直很重视民主管理工作。医院工会主席马莉介绍说,工会每年都面向全院职工征求一次意见,合同制职工不能与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同待遇一直是很多职工关心的问题。工会把这一意见作为提案反映给院方。
2007年,医院实现了合同制医务人员与在编职工同工同酬,但没有住房公积金。马莉表示,同工同酬只是第一步,工会希望所有合同制职工都能享受同工同酬同待遇。在工会多年的努力争取下,今年下半年,因为医院效益逐年提高,具备了条件,合同制职工终于全部实现同工同酬同待遇。为此,医院每月要多支出工资36万元,住房公积金13.5万元,每年多支出采暖费110万元。
因职工购房贷款需工会做初步审核,马莉说:“最近,很多合同制职工来办购房手续,他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冯巧军表示,这是一个双赢,职工高兴了,队伍稳定了,也将促进医院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医院效益也会越来越好。(记者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