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08:40 来源:《工人日报》
中铁上海工程局二公司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所属各项目为女职工发放标准为400元/人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费,进—步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
据了解,该公司2017年集体合同规定,公司每年发放不低于350元/人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费,本次费用发放正是对该项规定的具体落实。此外,该公司今年还通过组织女职工旅游、开展女职工专项健康体检、慰问生育女职工等形式关怀、关爱女职工,让女职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 (杨凯)